中新網10月2日電 據共同社報道,有關旨在嚴懲泄露外交、防衛等領域國家機密行為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日本政府1日向自民黨項目小組傳達了將施行日定為12月10日的計劃並獲得同意。
  完成執政黨內程序後,預計將於10月10日的內閣會議上通過有關施行日的政令以及規定秘密指定和解除方式的運用標準。
  檢查秘密指定是否妥當的監視機構成員中預計將不含民間人士和外部專家。行政機關肆意運用法律的可能性仍存,國民的知情權和新聞自由遭到損害的擔憂依然沒有消除。
  日本官房副長官世耕弘成1日在記者會上強調稱:“將切實推進準備工作,使得該法律能得到公正有效的運用。將盡到解釋責任加深國民的理解。”
  《特定秘密保護法》於去年12月6日獲得國會通過,同月13日被頒佈。當時規定自頒佈之日起一年以內付諸實施。  (原標題:日本《特定秘密保護法》或於12月10日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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